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教职工,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、向心力,切实发挥工会组织职能,根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,需要补充工会委员4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具备条件
1.热爱工会工作,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改革发展。
2.不争名夺利,勇于担当,乐于奉献,关心教职工生活。
3.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、监督能力,有群众威信。
4.无违犯法规和党纪政纪问题,无师德失范,工作中无重大差错和责任事故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有意愿、有时间、有能力者,请填写《工会委员候选人自荐表》,于10月13日前交启航楼306室。
2.欢迎思想政治素质好,组织能力强,团结协作好,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的教职工加入。
学校工会
2019年10月8日